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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医药院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论坛暨年度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09-04 [来源]: [浏览次数]:

全国医药院校社科研究协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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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医药院校哲学社会

科学发展论坛暨年度工作会议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医药院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决定召开第五届全国医药院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论坛暨全国医药院校社科研究协作会年度工作会议会议由全国医药院校社科研究协作会主办,广东药学院承办。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医药院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定于11月28日报到,11月29日开会,11月30日离会。

报到地点:广州大学城南国会国际会议中心(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电话:020-39338888)。

三、参会人员

教育部社科司领导;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司局领导;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广东省社科联相关领导;特邀代表及嘉宾;各医药院校分管领导;综合性大学医学院(部)、科技处(社科处)负责人、相关学院(系、部、所)负责人;相关医药报刊杂志社负责人;论文征文入选者。每校参会人员严格控制在2人以内。

四、论文征集

根据会议主题,确定论文撰写的选题方向如下:

1、中华医药传统文化研究与医药院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关系

2、中华优秀医药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的动力与路径

3、医药院校中华医药传统文化教育的现状与完善

4、医药院校实践育人体系建设与中华医药传统文化教育的协同创新

5、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中华医药传统文化教育的融合

6、医药院校中华医药传统文化教育的多元支撑

五、注意事项

请各有关高校围绕会议主题,根据以上选题方向组织撰写学术论文。学术论文力求观点鲜明,内容充实,富有深度,杜绝工作汇报、经验总结等类文章,字数宜控制在5000字左右,于10月20日前发送至skfzlt@163.com邮箱,邮件标注“全国医药院校第五届哲社发展论坛征文”。本次会议将组织优秀论文评选,优秀论文将汇编成集。会议不收取会务费、评审费,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征文:许素英 020-39352213 13622827581

会务:李章维 020-39352086 18818803606

全国医药院校社科研究协作会

广东药学院(代章)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附:参会回执

单位名称

姓名

性别

职称/职务

论文题目

手机

电子邮箱

注:参会回执请于10月20日前发送至skfzlt@163.com邮箱或传真至020-3935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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