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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科大学关于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5-25 [来源]: [浏览次数]:

广

广药大〔2016〕21 号


广东药科大学关于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通知

各校区,附属第一医院,各二级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不断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和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是二级教学机构,主要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和理论研究及宣传等任务。马克思主义学院要发挥学校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话语权、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立德树人和党校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广东药科大学

2016年5月11日

广 东 药 科 大 学 文 件【2016】2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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