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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暨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表时间]:2019-07-12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19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暨省级教改项目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教改项目分为综合类和一般类两种。

综合类教改项目力图研究和解决专业领域、学校乃至全省的普遍性问题。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面向一线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

选题应突出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重点和难点,特别是围绕巩固和加强本科教学中心地位、教学激励机制和保障体系建设、专业课程思政、专业评估与认证、卓越(应用型)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教育、新医科、新工科、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选题重点领域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综合类教改项目由学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或校、院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由学校教学一线教师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重点支持中青年一线教师的项目研究和实践。

(二)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已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8月31日),能够组织相关教学资源和团队独立完成项目建设,原则上负责人在项目结题验收前不得更换。

(三)同一项目名称相近、内容相似的不应重复申报;其他类质量工程项目中已包含相关教改内容的不重复申报;主持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本次申报;主持项目在2017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不通过”及在2018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

三、项目申报

(一)项目限额:拟立项校级项目50-60项,择优推荐省级项目16项。一般类教改项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

(二)材料要求: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各单位填写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汇总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由各教学单位汇总、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2019911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提交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三)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择优推荐16项申报省级教改项目,推荐项目须于2019年10月10日前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120.78.198.104/)上传项目相关电子材料,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潘天玲蔡志奇联系电话:39352035


附件:

1.2019年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重点领域简表

2.项目申请书

3.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