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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 刘小龙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4-02 [来源]: [浏览次数]:

CB28

刘小龙,男,中共党员,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博士,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和行政工作。

刘小龙同志本科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博士毕业于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2017-2019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方向的科研工作,主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形势与政策”等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

近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项,省部级课题9项,在《人民日报》《社会主义研究》等发表文章30余篇,出版专著1部,入选广东省高层次人才特支计划“青年文化英才”、广东省优秀青年理论宣传人才、广东省和广州市思政课大中小一体化教学委员会指导专家、广东省高校思政课“名师工作室”负责人,获“南粤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系国家一流本科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课负责人,撰写多篇决策咨询报告获有关同志肯定性批示。